Win7之家( afsion.com.cn):SNS導致感情不忠? 20%離婚案禍出Facebook
據(jù)美國有關部門調查發(fā)現(xiàn),社交網站Facebook嚴重影響夫妻關系,上面刊登的內容最終敲響了很多婚姻的喪鐘。它就像是領口上的口紅印,泄露配偶不可告人的秘密。而當SNS在中國年輕一代中擁有越來越多的擁躉,美國的這一論調已不再是遙不可及的危言聳聽。
SNS網站只是作為一種單一性的渠道,而婚姻走向死亡是多元性的,任何一種其他途徑都有可能導致出軌、不忠,甚至離婚。即便社交網站成為誘因,但是關鍵仍然取決于當事人雙方對于婚姻的態(tài)度和理解。
20%的離婚案禍出Facebook
刊登在Facebook上帶有調情味道的信息和圖片,正越來越多地成為配偶不理智行為的證據(jù),導致夫妻間的矛盾達到無法調和的程度――最近,“絕望主婦”伊娃 朗格莉亞與身為籃球明星的丈夫托尼 帕克的離婚大戰(zhàn)被鬧得沸沸揚揚,朗格莉亞聲稱帕克一直通過Facebook與另外一個女人保持曖昧關系。
根據(jù)美國婚姻律師學會進行的一項新調查,美國有多達五分之一的離婚案與Facebook有關,它已經被認為是最大的婚姻破壞者,這個數(shù)據(jù)與去年英國一家法律事務所所做的調查報告不謀而合。66%的律師將其作為搜集離婚案證據(jù)的主要來源。MySpace緊隨其后,比例為15%,Twitter位居第三,比例為5%。
導致離婚的最常見原因可能是夫妻一方與不恰當?shù)娜肆囊恍┡c性有關的東西。社交網站Friends Reunited目前就面臨類似的指控,因為這家網站的服務是幫助用戶重新與老同學取得聯(lián)系,換句話說,它大大制造了許多老情人舊情復燃的機會,F(xiàn)在,英國有2300多萬人使用Facebook,F(xiàn)acebook在導致離婚率上升方面產生更大影響。
美國的一位名叫塞德里克 米勒的牧師甚至將Facebook稱之為“通往不忠的入口”,此語一出立即引發(fā)國外媒體關注并登上了頭版頭條。這位牧師認為,F(xiàn)acebook幫助人們重新與舊情人來往,這種藕斷絲連導致夫妻出現(xiàn)紛爭和矛盾,婚姻也因此破產。
美國婚姻律師學會會長馬琳 伊斯金德 莫斯則表示:“決定離婚時,夫妻雙方往往會密切監(jiān)視對方的一舉一動。如果你的行為背叛了自己曾經做出的承諾,你的配偶一定會第一個注意到并充分利用這個證據(jù)。很多人仍在社交網站上講述其生活的點點滴滴,他們刊登的有關其私生活的信息越來越多,在這種情況下,公眾和配偶自然能夠在更大程度上了解他們的隱私。”
搜索,讓情感足跡無處可藏
在國內,尚屬新鮮事物的SNS,對于年輕受眾而言,雖不像上述數(shù)字所爆的那般慘烈,但是在一定的區(qū)間或是范圍內,事實已然呼應了這一觀點的可能性。早在幾年前,天涯社區(qū)里,就曾有女性網友因為實時記錄她日常生活的瑣碎以及精神出軌的軌跡,被老公發(fā)現(xiàn),在震怒之后提出離婚。而如今在開心網、人人網、校內網,通過多點式的連接,曾經許久不聯(lián)絡的朋友、同學、舊識借助網絡媒介重新有了交集,那些千絲萬縷的記憶溫潤了情感,似乎也給無限可能提供了爆發(fā)的土壤。那么,在中國,社交網站究竟會成為友誼之花,還是婚姻的墳墓?
曾經被媒體譽為離婚律師的上海中浩律師事務所沈永鋒律師認為,SNS網站只能作為一種單一性的渠道,而婚姻走向死亡是多元性的,任何一種其他途徑都有可能導致出軌、不忠,甚至離婚。即便社交網站成為誘因,但是關鍵仍然取決于當事人雙方對于婚姻的態(tài)度和理解。
而日前媒體爆出的另一條信息也引起了記者的關注。有媒體報道稱,新浪微博“可能在你附近”、“可能是你MSN好友”、“可能是你郵箱聯(lián)系人”等找人功能,讓改頭換面潛水“織圍脖”的網友很容易被熟人搜索到。
通過尋找熟人的熟人,甚至于這種SNS的模式將前女友被推薦給了現(xiàn)女友。網友陳醋酸溜菜說,之前,新浪微博突然給他推薦了他的房東,理由是“可能就在你附近”,由于生活跟房東沒什么交集,當初他也不甚在意。可是讓他更郁悶的是,幾天后,女朋友突然告訴他,微博給她推薦了他的前女友。“我沒有關注過她,也從來沒有回復過,這是什么情況?”酸溜菜徹底崩潰,一方面總心虛地祈禱前女友千萬不要在微博上提及他們之間的往事,另一方面還要苦口婆心地向現(xiàn)女友解釋,心里卻只能叫苦。
如此強勁的搜索功能,讓網友們不禁打了個寒戰(zhàn):上微博,就像全身赤裸地站在眾人面前,全無隱身之地。甚至一個人的祖宗八代、戀愛史婚姻史通通被刨了出來。
現(xiàn)實與虛擬的糾結PK
作為一種新型傳播介質,社交網絡在給人們的社交半徑帶來便捷和無限可能的同時,也產生了這樣或者那樣的負面影響。對此,研究媒介影響力的復旦大學傳播學者張志安提出了他的看法。
在Web2.0時代,微博、SNS網站等新媒體的出現(xiàn),它們能夠更真實地記錄一個人的所見所感,還有所有情緒。通過社交網絡之間人與人之間的相互鏈接、討論,最終通過這些個人化的媒體將人們的各種情緒、性格、感受、想法最真實地反映出來,這種媒介更像是關于一個人的延伸和復制。諸如SNS這些媒介渠道本身就是公開性的個人化的大眾媒體,人們通過它暴露的個人隱私越多,越有可能被捕捉到“小三”、“精神出軌”的證據(jù),當然,從傳播介質的環(huán)境來說,社交網站衍生為婚姻殺手確實有這種可能性。然而,如果完全將離婚的誘因歸咎于社交網站,顯然是謬誤。人們對于自身情感的界定來源于多個層面,在人類這些豐富的情感脈絡面前,一切技術永遠都是蒼白的。
要是配偶的心網不幸中了招,網站上的曖昧言語能否成為法院判離的依據(jù)呢?
婚姻指導師明麗認為,不論外國的情形如何,但是就目前而言,在中國這些不可能作為法院判決的依據(jù)。有些類似“釣魚執(zhí)法”,可能本身獲取這些證據(jù)是否合法就有待于商榷,所以這種情形在中國并不具有普遍性,只能視為間接證據(jù),被控訴一方完全可能會狡辯。
沈永鋒律師接觸了為數(shù)眾多且具典型意義的離婚官司,他把當事人通過網絡收集給他的這些依據(jù)稱之為無效證據(jù)。他曾經的一位女案主,就是通過一家知名交友網站認識了她的先生。結果兩人結婚不久,她發(fā)現(xiàn)老公似乎患上了渠道依賴癥,依然對交友網站征婚樂此不疲,非但在網絡上隱瞞了自己已婚的事實,而且已經和一個女孩言語曖昧。女案主后來將她在網絡上搜集到的證據(jù),作為提出離婚賠償?shù)睦碛,但是最終法院未必會采納。
沈永鋒律師向記者解釋:這些看似可以有據(jù)可循的依據(jù),卻是無效的。即便言之鑿鑿,對方也完全可以予以否認!斑@要先從目前中國的網站認證說起。我國目前的網絡注冊并非實名制,隨意注冊,就算一些交友網站是用身份證注冊,但是只要提供復印件就好,難免確保是否就是當事人。事實上這些依據(jù)都不夠充分。但有時也被當事人作為間接證據(jù),向對方進行心理施壓!
而對于中國的SNS來說,網站提供給用戶的服務是免費的,它的直接影響是擴大了用戶的社交圈,而其盈利模式也決定了網站為當事人婚姻出軌所需要負擔的責任微乎其微。這一點,不像婚姻中介,它所進行的是收費服務,如果當事人因為沒有及時獲得知情權而遭受損失,那婚姻中介是要承擔一定的責任的。(冷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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