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7之家( afsion.com.cn):Windows 8 中內置 App Store,須和蘋果爭商標
微軟向美國商標評審和上訴委員會(US Trademark Trial and Appeal Board)提交了反對申請,要求禁止蘋果將“App Store”申請為注冊商標。
微軟認為,蘋果“App Store”的商標名稱過于通用,不應當受到保護!疤O果試圖獨占‘App Store’這一短語,將其用于自己的應用商店!蔽④浽诜磳ι暾堉姓f。
微軟認為,這種獨占行為非;奶,“有充分證據顯示,‘App Store’是一個通用名稱,指的是一家提供應用的商店!
微軟還羅列了這些“無可辯駁的事實”。例如,根據字典定義來看,App和Store都是通用詞匯,而且蘋果也的確在申請文件中表示,“App Store”是一個“商店”。
微軟指出,美國專利和商標局以往都禁止將類似的詞匯組合申請為商標,例如“The Computer Store”、“Log Cabin Homes”或“Candy Bouquet”等。
微軟認為,App Store在通常用法中指的就是“應用商店”。微軟還以蘋果CEO史蒂夫·喬布斯(Steve Jobs)的原話對此進行了說明:喬布斯在對Android進行評論時,就曾經多次以“app store”指代谷歌、Verizon和沃達豐的應用商店。
微軟稱,與其他公司一樣,微軟原本也希望將App Store用于自己Windows8和之后操作系統(tǒng)內置的應用商店,但是“蘋果卻堅稱這種用法侵犯了他們的權益,并且向在名稱中使用‘App Store’的企業(yè)發(fā)送了信函。”此舉迫使其他廠商在推出應用商店時選擇了其他名稱,例如谷歌使用Android Market、RIM使用App World、微軟使用Marketplace、諾基亞使用Ovi Store、惠普使用App Catalog,而三星則采用Samsung Apps。但各大媒體仍然使用“app store”來描述這些應用商店。
微軟總結道:按照現(xiàn)行法律,蘋果不能將App Store申請為應用商店的注冊商標,也不能利用早期的成功優(yōu)勢阻止其他企業(yè)的應用商店使用這一通用稱謂。
喬布斯一直以來都非常重視蘋果產品名稱的保護,例如他一直都在努力捍衛(wèi)蘋果對“Pad”和“Pod”兩個詞匯的獨家使用權。
但是業(yè)內人士認為,以公正的觀點來看,如果“The Computer Store”無法申請注冊商標,“App Store”的申請就不應該被批準。美國專利和商標局已經糾正了前者,至于后者的結果如何,還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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